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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uyan · 235 行 · 11672 字节 · UTF-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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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观「标准库」之书。
寻观「编译器核心」之「编译步骤」之「求值正则变换」之「统一正则数据」之书。

「:文言:循数递减,各位一写,值无外求,乃可存其式而省其实。汉语:以下是带前提的初始化证明:调用者仍须证明初始计数等于数组长度,且在 0..2^32-1;函数须已经通过局部编号和作用域验证。这里只接受两个参数、逐次写入计数减一位置的完整递减循环,不据此直接删除分配。:」
「虚组值式」立「元类型」也。
  「虚组常数」立化「整数」而「虚组值式」也。
  「虚组计数」立「虚组值式」也。
  「虚组加」立化「虚组值式」而化「虚组值式」而「虚组值式」也。
  「虚组减」立化「虚组值式」而化「虚组值式」而「虚组值式」也。
  「虚组乘」立化「虚组值式」而化「虚组值式」而「虚组值式」也。

「虚组已知式」即「或可有」于(「虚组值式」合「整数」)也。

「完整初始化证」即
  「整数」
  合「整数」
  合「虚组值式」
也。

「虚组值代入」乃化「虚组值式」而化「整数」而「整数」也。
「虚组值代入」者会「式」而会「数」而
  鉴「式」而
    有(「虚组常数」于「值」)则「值」
    或有「虚组计数」则「数」
    或有(「虚组加」于「甲」于「乙」)则
      「加」于(「虚组值代入」于「甲」于「数」)于(「虚组值代入」于「乙」于「数」)
    或有(「虚组减」于「甲」于「乙」)则
      「减」于(「虚组值代入」于「甲」于「数」)于(「虚组值代入」于「乙」于「数」)
    或有(「虚组乘」于「甲」于「乙」)则
      「乘」于(「虚组值代入」于「甲」于「数」)于(「虚组值代入」于「乙」于「数」)
也。

「虚组原子式」乃
  化(「数组引用类」于「虚组已知式」)而
  化「正则原子」而
  「虚组已知式」
也。
「虚组原子式」者会「表」而会「值」而
  鉴「值」而
    有(「正则整数」于「数」)则
      「可有」于((「虚组常数」于「数」)与「一」)
    或有(「正则局部」于「号」)则
      「读数组引用」授以「虚组已知式」于「表」于「号」
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可无」
也。

「虚组总术」乃
  化「字符串」而
  化「虚组已知式」而
  化「虚组已知式」而
  「虚组已知式」
也。
「虚组总术」者会「名」而会「甲式」而会「乙式」而
  鉴「甲式」而
    有「可无」则「可无」
    或有(「可有」于「甲」)则(
      鉴「乙式」而
        有「可无」则「可无」
        或有(「可有」于「乙」)则(
          虑「费」者
            「加」于「一」于(「加」于(「甲」中「一」)于(「乙」中「一」))而
          若「大于」于「费」于「六四」则
            「可无」
          否则
            (
              鉴「名」而
                有『豫言_整数加』则
                  「可有」于((「虚组加」于(「甲」中「零」)于(「乙」中「零」))与「费」)
                或有『豫言_整数减』则
                  「可有」于((「虚组减」于(「甲」中「零」)于(「乙」中「零」))与「费」)
                或有『豫言_整数乘』则
                  「可有」于((「虚组乘」于(「甲」中「零」)于(「乙」中「零」))与「费」)
            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可无」
            )
        )
    )
也。

「虚组减一吗」乃化「虚组已知式」而「爻」也。
「虚组减一吗」者会「式」而
  鉴「式」而
    有(「可有」于「项」)则(
      鉴(「项」中「零」)而
        有(「虚组减」于「虚组计数」于(「虚组常数」于「数」))则
          「等于」于「数」于「一」
    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阴」
    )
    或有「可无」则「阴」
也。

「虚组同局部」乃化「整数」而化「正则原子」而「爻」也。
「虚组同局部」者会「号」而会「值」而
  鉴「值」而
    有(「正则局部」于「位」)则
      「等于」于「号」于「位」
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阴」
也。

「验初始化阳段」乃
  化「正则函数」而
  化「整数」而
  化「整数」而
  化「正则区域」而
  「或可有」于「完整初始化证」
也。
「验初始化阳段」者会「函」而会「组号」而会「数号」而会「段」而
  虑「表」者
    「新数组引用」授以「虚组已知式」于「可无」于(「函」中「四」)而
    虑「无」者
      「写数组引用」授以「虚组已知式」
      于「表」于「数号」
      于(「可有」于(「虚组计数」与「一」))而
      虑「所写」者「新引用」授以「虚组已知式」于「可无」而
      虑「可」者「新引用」授以「爻」于「阳」而
      虑「拒」者
        (化「有」而「有」也会「无」而「写引用」于「可」于「阴」)而
      递归虑「扫」其化(「列」于「正则指令」)而化「正则结束」而「爻」者会「令们」而会「终」而
        鉴「令们」而
          有(「列」【
            (「正则运算」于「返号」于「返类」于「正则调用」于(「缀」于(「正则函数引用」于「名」)于「实参」))
          】)则(
            若「非」于(「串相等」于「名」于(「函」中「零」))则
              「阴」
            否则
              若「非」于(「等于」于(「长度」授以「正则原子」于「实参」)于「二」)则
                「阴」
              否则
                虑「守」者
                  「全部符合」授以「整数」
                  于(会「位」
  而
  虑「参号」者「第N个」授以「整数」于「位」于(「函」中「二」)而
  虑「值」者「第N个」授以「正则原子」于「位」于「实参」而
  若「等于」于「参号」于「组号」则
    「虚组同局部」于「组号」于「值」
  否则
    「虚组减一吗」于(「虚组原子式」于「表」于「值」))于(「列」【「零」,「一」】)而
            鉴「终」而
              有(「正则产出」于「值」)则
                「且」
                  于「守」
                  于(「虚组同局部」于「返号」于「值」)
          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阴」
          )
          或有(「缀」于「令」于「余」)则(
            虑「无」者
              (
                鉴「令」而
                  有(「正则运算」
                    于「号」
                    于「类」
                    于(「正则原语」于『豫言_写入引用数组』)
                    于(「列」【「值」,「位」,「组」】))则
                    若「且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(「虚组同局部」于「组号」于「组」)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(「虚组减一吗」于(「虚组原子式」于「表」于「位」))则(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鉴(「读引用」于「所写」)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「可无」则(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鉴(「虚组原子式」于「表」于「值」)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(「可有」于「式」)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写引用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「所写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(「可有」于「式」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有「可无」则「拒」于「元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拒」于「元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)否则「拒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「元」
                  或有(「正则运算」于「号」于「类」于(「正则原语」于「名」)于(「列」【「甲」,「乙」】))则(
                    鉴(「虚组总术」于「名」于(「虚组原子式」于「表」于「甲」)于(「虚组原子式」于「表」于「乙」))
                    而
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(「可有」于「式」)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写数组引用」授以「虚组已知式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「表」于「号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(「可有」于「式」)
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有「可无」则「拒」于「元」
                  )
              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拒」于「元」
              )
            而
            「扫」于「余」于「终」
          )
          或有「罄」则「阴」
      而
      虑「尾合」者鉴「段」而
        有(「正则段」于「令」于「终」)则
          「扫」于「令」于「终」
      而
      若「且」于「尾合」于(「读引用」于「可」)则(
        鉴(「读引用」于「所写」)而
          有(「可有」于「式」)则
            「可有」于(「组号」与「数号」与(「式」中「零」))
          或有「可无」则「可无」
      )否则「可无」
也。

「验完整初始化」乃化「正则函数」而「或可有」于「完整初始化证」也。
「验完整初始化」者会「函」而
  若「大于」于(「函」中「四」)于「一二八」则
    「可无」
  否则
    鉴(「函」中「二」)而
      有(「列」【「甲参」,「乙参」】)则(
        鉴(「函」中「三」)而
          有(「正则段」
            于(「列」【
              (「正则运算」
                于「判号」
                于「判类」
                于(「正则原语」于『豫言_整数大于』)
                于(「列」【(「正则局部」于「数号」),(「正则整数」于「零数」)】)),
                (「正则如果」于「果号」于「果类」于「条件」于「阳体」于「阴体」)
            】)于(「正则产出」于「果」))则(
            若「非」于(「且」
              于(「等于」于「零数」于「零」)
              于(「且」于(「虚组同局部」于「判号」于「条件」)于(「虚组同局部」于「果号」于「果」)))则
                「可无」
            否则
              若「非」于(「或者」于(「等于」于「数号」于「甲参」)于(「等于」于「数号」于「乙参」))则
                「可无」
              否则
                鉴「阴体」而
                  有(「正则段」于「罄」于(「正则产出」于「正则单元」))则
                    「验初始化阳段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「函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(若「等于」于「数号」于「甲参」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乙参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否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甲参」)于「数号」于「阳体」
              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可无」
          )
      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可无」
      )
      或有「其他」则「可无」
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