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形第六

赋曰

器虽同名,形或殊途;物虽合契,内分左右。远观其表,但见一值;临鉴而照,枝叶毕露。故设 如悬明镜,置所察于前,列诸形于后。首言 ,继言 或有;形合则入其门,所载之值亦随名而出。非徒问“是与不是”,兼能取“其中何物”,故一照而兼判断与解构二功。

若夫对子,二物比肩,以 合之;其类型亦二类并列,以 纪之。合时如结符,鉴时如剖竹;左者仍左,右者仍右。结构有几层,模式亦可循其层;然深文叠括,易蔽人目,宜分术而治,不务一式吞天。

解章

鉴形之式曰:

鉴「待察值」而
    有「第一模式」则「第一结果」
    或有「第二模式」则「第二结果」

条件但察爻;鉴形则察构造,且能名其所载。上篇有式:

或有(「有客」于「姓名」)则「姓名」

此既验其值由 「有客」 所构,亦取其中之辞,名曰 「姓名」

对子

对子之值以 合之,对子之类以 纪之:

「五」与「八」
「整数」合「整数」

剖而求其和,篇曰:

寻观「标准库」之书。

「对子求和」乃化(「整数」合「整数」)而「整数」也。
「对子求和」者会「对子」而
    鉴「对子」而
        有(「左」与「右」)则「加」于「左」于「右」也。

「打印行」于(「整数表示」于(「对子求和」于(「五」与「八」)))。

其出十三。同例见鉴形。豫

对子亦可以序投影:

「对子」中「零」
「对子」中「一」

但取一处者,投影为简;欲并名数部,或辨诸构造者,鉴形为明。

余形

一类有诸构造者,诸模式宜尽覆之。实欲合其余而同处者,可使常名承之:

或有「其他」则「默认值」

然“其他”不可为苟简之幕。异日添一构造,若理当别有其行,则显列诸枝为善;盖遗漏易见,而新义不致潜没也。

试策

「交换」,其类曰:

承「甲」而承「乙」而化(「甲」合「乙」)而(「乙」合「甲」)

鉴其对子,得左右二值,反序以 合之。 之义,后篇乃详;今但循形而书,亦可成也。